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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自我評鑑組織與工作分配

一、本年度評鑑項目如下:
【項目一】: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 
【項目二】:教師教學與學習資源。 
【項目三】: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 
【項目四】:學術與專業表現。 
【項目五】: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我改善機制。

 

二、自我評鑑組織與工作分配:
    
根據「國立屏東教育大學電腦與智慧型機器人學士學位學程自我評鑑施行細則」,本學程為辦理系所自我評鑑,應設置「國立屏東教育大學電腦與智慧型機器人學士學位學程自我評鑑委員會」,以執行自我評鑑相關事宜,擬訂自我評鑑政策及方針,確定評鑑內容及撰寫評鑑報告書。
為有效動員因應工作任務,以期順利完成評鑑,以下為初步分組:
1.
【目標、核心能力與課程設計】:林曉雯、施弼耀、詹勳國。
2.
【教師教學與學習評量】:吳進通、王朱福。
3.
【學生輔導與學習資源】:陳震遠、石佳弘。
4.
【學術與專業表現】:楊政興、鄭昌源。
5.
【畢業生表現與整體自我改善機制】:賴岦俊。

 

針對各個檢核項目所需之效標分配給老師,協助本學程相關資料之蒐集與統整,預定每兩週召開系所自我評鑑會議以討論工作進度與問題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