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轉知】107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開始受理申請(申請期限:108年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一、107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自108年4月1日起至30日止受理申請,請各系協助
        通知所屬各班學生(含進推處)踴躍提出申請。

二、學生提出申請獎勵之證照以前一年內(107年5月1日至108年4月30日止)取得證照
       為原則。

三、相同級別僅能補助1張證照,同一證照在校期間僅能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已
       申請「築夢展翼計畫」取得證照獎勵補助者,不得重複申請)。

四、獎勵申請表由各系先行初審,經系主任及院長核章後,請併同以下資料送本組進行
       複審:

       (一)學生申請取得證照獎勵彙整表

       (二)學生申請取得證照符合獎勵彙整總表

       (三)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影本

       (四)符合獎勵標準第2~5級別學生,請另附存摺(郵局或銀行)影本

五、檢附獎助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辦法、學生取得專業證照資格獎勵表、各系(所)
       專業認定標準表及相關表件(如附件)。

以上相關表件請於108年5月3日(五) <mailto:下班前將電子檔E-mail至
tipos@mail.nptu.edu.tw信箱,紙本亦請於核章後送本組彙整,謝謝> 下班前將電子檔
E-mail至tipos@mail.nptu.edu.tw箱,紙本亦請於核章後送本組彙整,謝謝!


實習就業輔導處職涯發展與輔導組 敬啟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