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事宜
110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請各系所轉知所屬學生上
一、110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自111年4月1日起至1
二、相同級別僅能補助1張證照,同一證照在校期間僅能申請一次,
三、提出申請獎勵證照以前一年內(110年5月1日至111年4
四、請各系所協助通知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前請先至「B362學生證
五、學生申請案件請各系線上審核後,並列印以下相關表件請系主任
(1)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審核結果一覽表(初審通過)
(2)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彙整表
六、檢附獎助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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