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

證照管理系統自102學年度第1學期開始啟用!!

 

Ø紙本申請à線上審核(維持大三開始送審)

 *學生自大三起,於公告申請期限內至「學生證照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資料,上傳證照/成績單後,於該學期受理審核期間,攜帶正本至系辦覈驗,初、複審均採線上審核方式辦理。 

Ø課程與證照分開審核,取消大二升大三需點選「檢定」方可送審之規定

*通識資訊/英文課程是否修畢,由各系審核是否已達畢業學分數

資訊、英文

學生取得證照後,自大三起受理審核期間提出線上申請

中文、游泳

 檢測結果由通識教育中心直接匯入系統,不須申請線上審核

Ø審核「通過」結果呈現在成績單上,不需透過系主任繳送成績。

Click N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