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學分課程:自己的學分自己選】
一、什麼是微學分?
◎由各學院規劃主題,鼓勵學生跨院修習以培養跨領域能力。自主選擇有興趣的議題,可跨主題修習,累積滿20小時核計1學分;若為套裝課程則須完整修習單一主題20小時,始得核計1學分。
◎於修業年限內累計以4學分為上限,學分累計以整數計入,未達整數則無條件捨去。
二、如何參加?
◎實施對象:本校學生均可參加;但微學分採認對象限《日間部學士班學生》。
◎報名方式:請至活動報名系統(學校首頁→左側→熱門連結→活動報名系統 http://webap.nptu.edu.tw/aes/)報名,活動名稱註明【微學分】之講座時數方可採計(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期限:課程前3天(不含例假日)截止,若報名人數低於10人則以E-mail通知不舉行。
◎本學期課程表請參閱附件。全部課程預計8/23於報名系統上架,8/26開放報名。
三、學分如何核計?
◎全程參與(須簽到退+填寫問卷)者可核發該次課程「學習條」(遺失不補發)。
◎以每學期為單位,完成報名後缺課(含請假)超過2次者,該學期後續參與的微學分課程不再核發「學習條」。
《報名後無法參加者請在報名截止日前至報名系統置頂處取消報名,逾期不受理。無法上課者請確實取消報名勿佔用名額。》
◎學生自行評估若該學期需採認微學分者(大一至大四任一學期皆可),同一般選課流程於選課期間線上加選預計要採認的學分數(微學分課程A/B/C/D依序各採認20小時1學分);還不需採認者不用加選。
◎已於該學期加選【微學分課程A/B/C/D】者,請務必於第16週攜帶「微學分課程學習紀錄表」至所屬學院辦理時數核計及學分採認。期間學生自行評估若無法修滿預計需採認的時數,可依課程停修規定(第6-10週)辦理停修,未辦理者該項成績將顯示為不通過。
※以上有關微學分採認步驟、Q&A及重要規定--請務必詳閱附件【微學分課程相關事項說明】※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屏商校區行政大樓2樓)鍾菀琳,分機11602、E-mail:wanlin50@mail.np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