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1微學分課程】108/8/26起開放報名~歡迎同學跨院選修

【微學分課程:自己的學分自己選】

 

一、什麼是微學分?

由各學院規劃主題,鼓勵學生跨院修習以培養跨領域能力自主選擇有興趣的議題,可跨主題修習,累積滿20小時核計1學分;若為套裝課程則須完整修習單一主題20小時,始得核計1學分。

◎於修業年限內累計以4學分為上限,學分累計以整數計入,未達整數則無條件捨去。

 

二、如何參加?

◎實施對象:本校學生均可參加;但微學分採認對象限《日間部學士班學生》

◎報名方式:請至活動報名系統(學校首頁→左側→熱門連結→活動報名系統 http://webap.nptu.edu.tw/aes/)報名,活動名稱註明【微學分】之講座時數方可採計(不接受現場報)

◎報名期限:課程前3(不含例假日)截止,若報名人數低於10則以E-mail通知不舉行。

本學期課程表請參閱附件。全部課程預計8/23於報名系統上架8/26開放報名。

 

三、學分如何核計?

全程參與(須簽到退+填寫問卷)可核發該次課程「學習條」(遺失不補發)

以每學期為單位,完成報名後缺課(含請假)超過2次者該學期後續參與的微學分課程不再核發「學習條」。

《報名後無法參加者請在報名截止日前至報名系統置頂處取消報名,逾期不受理。無法上課者請確實取消報名勿佔用名額。》

◎學生自行評估若該學期需採認微學分者(大一至大四任一學期皆可)同一般選課流程於選課期間線上加選預計要採認的學分數(微學分課程A/B/C/D依序各採認20小時1學分)還不需採認者不用加選。

◎已於該學期加選【微學分課程A/B/C/D】者,請務必於16攜帶「微學分課程學習紀錄表」至所屬學院辦理時數核計及學分採認期間學生自行評估若無法修滿預計需採認的時數,可依課程停修規定(6-10)辦理停修,未辦理者該項成績將顯示為不通過

 

※以上有關微學分採認步驟、Q&A及重要規定--請務必詳閱附件【微學分課程相關事項說明】※

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教務處教學資源中心(屏商校區行政大樓2)鍾菀琳,分機11602E-mailwanlin50@mail.np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