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申請,請各系所轉知所屬學生上
一、113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自114年4月1日起至1
二、相同級別僅能補助1張證照,同一證照在校期間僅能申請一次,
三、提出申請獎勵證照以前一年內(113年5月1日至114年4
四、請各系所協助通知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前請先至「B362學生證
五、學生申請案件請各系線上審核後,並列印以下相關表件請系主任
(1) B3676R1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審核結果一覽表(初審通過)
(2) B3677R1學生申請證照獎勵彙整表
六、檢附獎助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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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祝 平安喜樂
職涯發展暨教育推廣處職涯輔導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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