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8學年度起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採線上申請,請同學上網登錄已取得之證照資料
108學年度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自109年4月1日起至109年4月30日(四)止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相同級別僅能補助1張證照,同一證照在校期間僅能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已申請築夢展翼計畫-取得證照獎勵補助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本次奬勵)。
提出申請獎勵證照以前一年內(108年5月1日至109年4月30日止)取得證照為原則。
檢附獎助學生取得專業證照實施辦法、學生取得專業證照資格獎勵表、各系(所)專業認定標準表及「新學生證照管理及證照獎勵管理系統操作手冊」(如附件)。